溶解氧是活性污泥工艺曝气池运行控制及其重要的指标,活性污泥的活性,可以用溶解氧的消耗来判别。良好的活性污泥需氧量大,取样后混合液中的DO很快消失,即使充氧饱和数分钟也就消耗了,而失去活性的污泥经过数分钟也不会消耗。 由于活性污泥絮凝体的大小不同,所需的最小溶解氧浓度也就不一样,絮凝体越小,与污水的接触面积越大,也越宜于对样的摄取,所需要的溶解氧浓度就小;反之絮凝体越大,则需要的溶解氧浓度就大。 溶解氧不能太低,因为过低的溶解氧无法满足曝气池微生物新陈代谢对氧的需求而导致微生物数量下降,妨碍正常的代谢过程,滋长丝状菌,污泥净化机能下降,有机污染物分解不彻底,影响出水效果。如果出水段DO长期过低,还可导致二沉池发生反硝化而使污泥上浮。 溶解氧也不能过高,因为过高的溶解氧意味着要消耗过多的能量,还会引发喜好高DO的放线菌过量增加,影响处理效果。 除此之外,过度曝气会导致一部分污泥不能沉淀而成为上浮污泥,还可能引起污泥解体或过氧化,使活性污泥生物 - 营养的平衡遭到破坏,使微生物量减少而失去活性,吸附能力降低,絮凝体缩小质密,污泥容积指数SVI降低;过度曝气还会发生曝气池泡沫增多等异常现象。因此,曝气池溶解氧并非越高越好。 对于传统活性污泥法及其变形工艺,在不影响出水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DO值。对于传统活性污泥法,氧的最大需要出现在污水与污泥开始接触混合的曝气池首段,即Ⅰ区。小编认为,对于不要求脱氮的活性污泥工艺来说,Ⅰ区(进水区)溶解氧控制在0.8~1.2mg/l之间,Ⅱ区(中间区)控制在1.0~1.5mg/l之间,Ⅲ区(出水区)控制在2mg/l左右就可以满足处理需要。出水区溶解氧稍高是为了磷的充分吸收并防止污泥在二沉池厌氧上浮。 DO异常也间接反映了进水水质或工艺控制的异常,要结合其产生的原因,采取不同的对策。如因进水水质问题,则应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摸清水质来源,加强源头管理,或者适时避开高峰期,分时段减量进水。如因工艺控制产生的DO异常,则应对照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加以调整。
另外,夏季因水温高,应适当增大曝气量,冬天则相反。因曝气系统堵塞产生的溶解氧下降则应对曝气池进行全面检修,清洗或更换曝气膜,清理曝气管内部堵塞物,使空气能顺畅进入曝气池,为微生物提供正常的溶解氧量。
总而言之,溶解氧DO是活性污泥法中极其重要的工艺控制手段,其值的大小会对一系列指标产生影响。DO异常时要结合其产生原因,认真分析,对症下药,及时调整,尽量把异常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使污水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