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迈德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在线余氯检测仪,氨氮检测仪,bod检测仪等水质检测设备! 全国服务电话:400-617-8617


影响水质磷元素的测定的准确性

时间:2023-03-22 15:39:29   访客:406

水中总磷测定的影响因素在日常监测过程中,由于检测方法对颗粒物和浊、色度及其他干扰物质的敏感性,水样采集与保存、样品前处理、消解方式及各类干扰去除等各环节均容易产生干扰,进而影响测定的准确性。

1.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由于磷类物质在水中容易被砂石及胶体等吸附,其在自然水体中一直处于不断吸附解析的变化状态,且检测所采用的分光光度法对受水中颗粒物质及胶体的影响很大,因此样品的采集中对具体操作步骤及方法等对后续测定有很大影响。对于现场采集及保存条件等,自然沉降时间、酸化及温度影响较大。在实际的监测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上的差异,样品的采集与保存对监测结果的影响相当大,这也是造成许多对比监测结果差异较大的来源之一。因此对采集及保存方式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统一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的第一步,以此保证在降低因操作差异造成误差的同时减少对后续操作的干扰。

2.样品的消解

  总磷的测定需经过水样的消解,常用的方法主要有高压消解、电热消解、沸水浴消解、在线消解等,消解试剂常用过硫酸钾、硝酸-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现行的标准方法主要采用高压消解或在线消解的方式,高压消解操作较为繁琐且具有一定危险性,而在线消解需要配套专用设备,价格较为昂贵。目前,适用于水中总磷消解的消解方式较多,配合合适的消解试剂后,基本上都可以达到消解效果。部分传统方法操作复杂耗时且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而新方法需要针对不同试剂及水体进行条件优化才能保证消解。

3.色、浊度去除

  分光光度法的技术特点,决定了总磷检测过程中色度及浊度容易成为一个重要的干扰因素。由于自然水体在流动及沉积过程中易含有大量泥沙、胶体、微生物,会给测定过程带来色、浊度影响。因此在最大限度地去除色度及浊度的同时保证测定的准确度是研究的热点,同时也是难点。自然沉降后仍浑浊的样品应先经过过滤或离心处理后消解。现行标准方法主要采用对消解液添加浊度-色度补偿液的方式。

4.显色条件

  磷钼杂多酸在酸性条件下的还原显色过程是测定磷含量的关键步骤之一,对此步骤的优化也得到了各位研究者的关注。总磷测定的显色过程对于酸度、温度及时间等条件较为敏感,因此选择合适稳定且快速的反应条件并保持全过程条件的一致,才能有效地保证样品的检测质量。

5.其他因素

  总磷测定过程中还存在其他一些容易影响分析结果的因素。磷钼蓝络合物的强吸附能力导致实验用的玻璃器皿及比色皿必须充分酸泡,否则容易产生干扰;大多数玻璃器皿是含有少量碱金属的硼硅酸盐,显色时会生产痕量硅钼蓝,容易引入正误差;滤纸本底对测定有一定影响,进而提出纯水清洗滤纸的方法。因此,对检测的整体质量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最终的测定结果,对于关键的耗材及操作步骤,检测之前做好相关验证及质量保证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上一条: 测量BOD5时配制稀释水有哪些注意事项? 下一条: 电导率仪使用之后的维护注意事项有哪些

近期发布

 
  • 政策驱动下的扬尘监测仪市场:现状、挑战与未来趋势
  • 成本与技术平衡:商用蓝绿藻分析仪的选型指南与ROI测算
  • 人工智能赋能多参数检测仪:从数据监测到预测性维护
  • 便捷式扬尘监测仪:灵活部署与多场景适配的创新设计
  • 从单一监测到生态预警:蓝绿藻分析仪的功能扩展与生态价值挖掘
  • 工业4.0背景下多参数在线监测系统在化工过程控制中的实践
  • 泵吸式扬尘检测仪:精准监测与实时报警的技术突破
  • 水库水华防控中在线监测技术的部署与效能评估
  • 电化学传感器阵列在多参数检测中的协同优化策略
  • 物联网赋能下的扬尘监测仪:实时数据采集与传输原理
  • 从实验室到水体:蓝绿藻在线分析仪的野外适应性与抗干扰设计
  • 光谱分析技术在多参数水质检测仪中的创新应用
  • 科技赋能环保——便携台式氨氮检测仪的创新与发展
  • 人工智能在蓝绿藻在线分析仪中的算法应用与精度提升
  • 多参数在线检测仪的技术演进与传感融合研究
  • 便携台式氨氮检测仪在水质安全保障中的作用
  • 蓝绿藻在线分析仪的技术原理与实时监测系统构建
  • 光谱法有机物在线分析仪在水质监测领域的创新应用
  • 便携台式氨氮检测仪:小巧身躯,大能量
  • PH在线检测仪与水质安全的保障
  •  

     

     
    关于迈德施
    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

    扫描二维码
    在线氨氮检测仪 在线余氯检测仪 在线bod检测仪
    All rights reserved © Copyright 2021 安徽迈德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1018487号-1   皖公网安备34170202000746号  网站地图